神龙富康销售广告玩噱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8:0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范彦萍) 协议上分明写着免费终身保养,但汽车保养后,却被人拦住要求付费。昨天,记者接到樊先生报料,诉说了他对神龙富康轿车“免费”一词提出的争议。 去年4月,樊先生买了一辆型号为富康7160EXCB的轿车,车价为13万。当时,经销商“ 樊先生买车后,分别在2002年6月和2003年1月进行了首次保养(按规定免费)和第二次保养,两次都没收费。今年9月4日,樊先生对车子进行了第三次保养,却被拦住要求付保养费。当樊先生出示了写有“按厂方承诺,免费终身保养”的汽车销售服务协议后,雪铁龙汽车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协议。最后,樊先生付了264元保养费。 雪铁龙售后服务处的经理汪先生向记者表示:广告是金泰汽销打出的,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对金泰,服务处都没有免费终身保养的承诺。至于EX车型,公司规定了正常情况下免费一年保养的优惠(人工材料全免)。所以樊先生前几次保养可能是在一年内进行的。 金泰汽销的李经理承认打过免费终身保养的广告,但所谓的免费终身保养意思是不收人工费,零件还是要收费的。当时卖车给樊先生的业务员可能急于把车卖出去,没有解释清楚。李经理称:行业有行规,如果车况很差,免材料费明显不合理。至于樊先生耿耿于怀的因为这个广告才选择了富康,他认为这样的说法失之偏颇。 杨浦区工商局对双方进行了协调,认为金泰在促销时没有说明,引起了歧义,但是按照行规,所谓的免费保养其实仅仅局限于免人工费。最后,经过协调,金泰退还了樊先生264元的保养费,并且答应给予三次免费保养(免材料费)。 四维律师事务所的张一君律师则认为:销售商的宣传很模糊,解决这样类似的争议,法律一般倾向于做出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至于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内部协议,消费者很难对此进行判断,对外不发生效力。 樊先生对调解的结果表示可以接受,但是他始终觉得,金泰是侵害了他的权益,属于明显违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