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电话扣两月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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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8:0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恒利 邢倩) 在快递公司打工的殷先生,今年8月份回安徽老家探亲,后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却以不接电话影响生意为由扣发了他两个月的工资。日前,殷先生向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殷先生告诉记者,儿子考上了重点高中,殷先生向公司老总请半个月的假回家送儿子上学,同时办理了请假手续。殷先生回安徽后,想留在儿子身边照顾他上学。考虑后通过电话向公司提出辞职。9月4日,殷先生专程来到上海结算前两个月的工资1177元,公司老板却拒绝支付。 殷先生向徐汇区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劳动局让公司支付殷先生8月份的工资947元,公司仍不同意支付。 该公司的负责人冯先生认为,按照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前向公司申请,殷先生已经违反了这一点;并且,在请假期间他几次给殷先生打电话,但殷先生都不接,按照公司规定,不接电话要罚款;此外,由于殷先生工作失误,让他们丢了一个大客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多元,因此他们决不会支付殷先生的工资。 但殷先生认为,他没有与公司签定过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前向公司申请及不接电话就罚款的规定从没有人告诉他,要工资时公司再说出来实在让人费解。 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的桓守国律师认为,殷先生与所在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便可以随时终止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必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及不接电话就得罚款是公司的制度,员工是否必须遵守这些规章还要看它们是不是合法,合法的公司制度是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一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二是内容合法;三是已向劳动者公示,但实际上有很多公司都容易将这些条件忽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