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被拖欠民工工资千亿 专家给民工“支招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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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9:15 新华网 | |
劳动保障部门将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齐中熙 孙玉遐)针对目前一些单位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比较普遍的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点遏制发生新的工资拖欠,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恶意拖欠工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劳动保障、工会、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行动。下一步,劳动保障部拟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开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工作,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工作环境恶劣、社会保险关系不完善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他强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行为。 全国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在千亿元左右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齐中熙 孙玉遐)当前,拖欠工资现象比较普遍,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尤为突出。全国总工会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估计可能在1000亿元左右。 资料还显示,当前拖欠工资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企业和餐饮服务等企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职工约有2.07亿人,其中分布在各地的进城务工人员有9400万人。在有些地方,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和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职工往往由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得不到应有的报酬,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位负责人强调,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不仅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还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民进城务工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工作,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 专家分析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王文韬)“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是非常丑陋的,是一个连环套难题,更是我们国家在经济建设中的‘发展病’。”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曹和平博士对目前严重的拖欠民工工资现象进行了经济学分析。 “据了解,全国拖欠民工工资已近千亿元,民工以跳楼等极端方式索要工资的现象偶尔发生。这说明民工的组织力量太弱。” 曹和平说:“发展经济学一个基本观点认为,如果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而城市相对富裕的资本和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相结合,那么经济就会出现一个新增的部门,传统地区的劳动边际生产力提高,资本的边际报酬也会更高。发展经济学的美好描绘反映在我们现实的社会中,却是大量拖欠民工工资。” “农民进城拿不到工资原因何在呢?”曹和平分析说,如果按照一份资金和一份劳动力相匹配的话,城里的资金目前是处于短缺状态。而在很短暂的时间内亿万民工涌入城市,金融部门的压力是很大的。近些年我们国家的金融改革要求银行降低贷款风险,这就要求银行把风险大的项目拿掉。今年人民银行要求对住宅业信贷相对紧缩。银根紧缩,民工进城,同时还要维持这么大规模的建筑。在这个环境中,谁的谈判力最弱,谁就最不容易得到要素的报酬。民工进城后没有组织,谈判力最弱,他那部分的报酬短缺是可以观察到的必然现象。 曹和平认为,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首先应该建立一个认定拖欠农民工资的制度。国家应该制定统一的《民工拖欠工资管理条例》,而不是各地自搞一套。其次要建立民工任职的资质认定,以此遏制我国由于民工进城没有管理造成的巨大浪费。第三是建立劳动合约的认定制度,通过第三者公证,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专家认为,举报是民工最简捷的维权方式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王文韬)“民工无论到什么地方打工,首先要记住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这是最简捷和方便的维权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长黎建飞博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为那些备受工资拖欠问题困扰的民工“支招儿”。 黎建飞说,由于民工是城市劳动者中的弱者,他们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面对目前国内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民工们普遍不太敢维护自己的权利。加上许多民工事先没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使一些用人单位在拖欠和克扣工资时更加肆无忌惮。 他认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6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订立劳动合同。但是现实中实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尽如人意,所以我国在司法实践中承认事实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只要民工能够证明在这里工作过,比如自己的工友可以证明,上班的考勤记录可以证明,这些都可视同订立劳动合同。所以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并不是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的障碍。” “民工在工作中要有意识地去收集一些文字性证明。比如工资一个月就应该给发,如果到月底用人单位不能给,最好有文字的东西。再有,我们现在法律承认录音证据,不行的话可以采取录音做一些准备。即使没有这些,也可以工友之间互相证明。” “但是这些方式对民工的要求还是过高的,我觉得举报是最简捷和方便的维权途径。”黎建飞说,如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切勿采取极端行为,最主要的是及时举报。 曾任原劳动部法规处处长的黎建飞建议说:“民工到什么地方工作,先要把劳动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记下来。这个举报电话很容易查到。法律规定,一个举报只要是事实,都能得到查处,而且要给举报人回复。劳动监察部门代表国家执法,具有强制力。法律还要求监察大队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的情况也不会被泄漏。这样对民工个人的损失会比较小,因此而丢失工作的可能性也不大。” 黎建飞还建议,民工可以通过加入工会组织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他认为,目前众多民工都是以个人形态直接面对用人单位,这确实加大了劳动者维护自己劳动权利的难度。如果由工会组织先出面,就会使民工脆弱的权益得到一层保护。 “一票否决制”——北京清理建筑业拖欠民工工资不留死角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 王文韬 葛素表) 北京市建委副主任王立臣21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对那些恶意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外地劳务企业,我们将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清除出北京建筑市场,对本市劳务企业降低或取消其资质。” 北京建筑行业目前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非常普遍。据北京市建委总经济师范魁元介绍,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北京竣工已结算和竣工未结算的拖欠工程有3407项,拖欠总额为235.34亿元,截止到去年底劳务费拖欠总数已超过了30亿元。 另据北京市属几大国有施工企业调查,2003年总体劳务费结算率在50%左右,差的单位只有30%左右。截止到8月31日,河北、江苏等10个省市进京施工企业共拖欠劳务费累计达29.31亿元。 据范魁元介绍,造成劳务费拖欠的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劳务费的大量拖欠;二是施工承包企业拖欠分包企业劳务费;三是劳务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造成民工工资拖欠;四是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差造成拖欠。 对此,北京市建委除提出“一票否决制”之外,还提出包括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责令建设单位先行支付拖欠的工资;因施工承包企业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必须限期补发或签订还款协议,否则将对其进行曝光,降低资质或取消施工资格等强力措施。 据了解,北京市建委今年加大了清欠力度,到10月底清回竣工工程拖欠款近70亿元。今年力争清回工程拖欠款100亿元,从源头解决劳务费拖欠问题。 王立臣说,“一票否决制”等措施,在当前尚不规范的建筑市场环境下会遭遇许多方面的阻力,但确实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