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干部规范出新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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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9:31 北京晨报 | |
省委:选干部不准以貌取人晨报成都专讯日前,四川省委组织部出台了《组工干部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22条,将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四个概念细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明确划定不准回避矛盾、不准以貌取人、不准以印象排斥人等22个“禁区”。《成都商报》供稿 成都:5年任期内不得换车 晨报成都专讯前天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发出公务车辆采购招标公告。根据最新规定,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使用的小汽车5年之内不准更换。使用5年以上能够使用的要继续使用按照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标准,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更换。《华西都市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