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22条新规选干部不准以貌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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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6:54 每日新报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日前,四川省委组织部出台了《组工干部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22条,将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四个概念细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明确划定不准回避矛盾、不准以貌取人、不准以印象排斥人等22个“禁区”。 对己清正包含了“绝不允许在组织工作上讲哥们儿义气,特别是在干部问题上讲勾兑、搞关系”、“不准接受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和礼金”等7条具体要求。对人公正方面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