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细化低保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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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7:01 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1月23日讯(记者 姜淑芹)低保人员在享受社会温暖的同时,当以公益劳动的方式回报社会,青岛市近日公布了具体的劳动要求: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每月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拒绝参加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根据有关低保考核规定,对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还没就业的低保人员,由社 为了促使低保人员通过正常的劳动就业摆脱贫困,青岛市要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未参加就业人员申请低保时,必须先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申请和登记,街道、社区配合劳动、工会等部门对其进行就业培训,积极介绍安置,帮助提供就业机会。对于无正当理由一年内2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取消低保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