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六项禁令 规范执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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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7:17 温州新闻网 | |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颁布了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以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 这“六项禁令”是: 一、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 二、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三、严禁违规乱收费、乱罚款; 四、严禁监测、统计、验收等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五、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等; 六、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对于违反上述禁令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撤职、开除;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违反禁令行为查处不力、包庇袒护的,将依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由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开展的“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四个多月来取得了显著成果,初步遏制了污染反弹的趋势。 自今年6月25日起,全国各地共检查企业20.1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2万家,其中取缔关闭企业7339家,责令停产治理的企业2079家,国家环保总局还先后向社会通报了武汉晨鸣汉阳纸业、宁夏美利纸业、湖南株洲化工集团公司等26起重大环境违法企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者,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近四个多月以来的清理整顿行动已初见成效,通过查处不法排污企业,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一些地方还是存在着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思想,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压力。(来源:央视国际)(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