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检疫上市 补检费加倍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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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3:1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吴从斌)从12月1日起,经营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如无相关检疫证照,在补检时将被加倍收取费用。昨日,市物价局出台硬性标准为相关部门收费“撑腰。农牧渔业部门的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依照国家或者行业卫生标准、要求,对水生动物饲养、购销、贮存,水生动物产品生产、加工、购销、仓储等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发证和定期的技术监测,可收取费用;不定期的技术监测,合格者不得收费。收费标准还明确规定,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无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免疫证明以及证明逾期、物证不符、伪造、变造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