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再降户籍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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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3:21 齐鲁晚报 | |
“蓝领”人才、“经营”人才落户青岛有门了 本报青岛11月24日讯(记者 姜淑芹)为弥补本土技术工人人才的匮乏,青岛市继近日取消“人控办”后再次降低进入门槛,向外地怀揣一技之长的“蓝领”人才和经营类人才敞开了户籍大门。 青岛市政府今天公布了该市为引进各类人才而对外来人口入市落户的最新调整政策,“蓝领”人才首次被列入要大力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序列中,凡年龄40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师和高级技工可以进市内4区落户,市郊三个区将条件放宽到紧缺急需工种的中级技工;年龄45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师不仅本人可以办理落户,其有接收单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病残独生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青岛市还适当放宽了经营类人才的落户条件,在青岛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的,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病残独生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办理落户。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的,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允许5名业务骨干办理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并便于社会监督,青岛市将在政务网上设立户籍专门窗口,公开办理程序、时间和收费标准,公布每月批准的外地落户人员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