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资 清出北京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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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5:01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我要做农民工的代表,为他们追讨拖欠的工资。”北京市建委主任刘永福近日在“北京市建委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上作出郑重表示,临近年根,农民工的工资能否全部兑付,要做农民工的代表的建委主任,将怎样为全市民工追讨工资?昨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建委主任刘永福。 问:建委主任要做民工代表,是否意味着本市拖欠民工工资形势严峻? 答:目前,北京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建筑业最严重。截止到去年底,劳务费拖欠总数已超过了30亿元。仅今年1月到10月,北京建筑业因工资拖欠而引发的各类极端或群体事件37起,涉及5800人,争议金额5200多万元。 问:拖欠工资现象屡禁不止,是否因管理不当造成的? 答:拖欠工资反映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劳务费的大量拖欠。二是施工承包企业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三是劳务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四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差。 问:追讨工资的难度在哪儿? 答:追讨工资的源头———拖欠工程款。今年市建委加大了清欠力度,到10月底仅竣工工程拖欠款清回近70亿元。现在确定了新目标:今年力争清回工程拖欠款100亿元,从源头解决劳务费拖欠;对2002年以前形成的劳务费拖欠,施工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要逐一签订还款协议,并在三年内全部还清;对于2003年当年竣工工程和在施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要在2004年春节前按合同约定100%将劳务费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 问:作为建委主任,怎么代表民工追讨工资? 答:这是关键问题,没有措施等于“空头支票”。市建委为配合追讨工资建立了三项新措施:一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责令建设单位先行支付拖欠的工资;二是因施工承包企业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必须限期补发或签订还款协议,否则将对其进行曝光,降低资质或取消施工资格;三是对恶意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外地劳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清出北京建筑市场,对于存在这类问题的本市劳务企业将予以曝光,降低资质或取消劳务分包资格。与此同时,要从“四早”做起,即早动员、早部署、早检查、早兑付。对于违法违规企业,“曝光一批、查处一批、清出一批”。要在农历腊月廿三之前解决今年的兑付工作,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兄弟回家过个好年。12 1 2 作者:梁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