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药”专治超期羁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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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5:3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记者报道 从昨天开始,今年10月1日以后移送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如果想了解案件进展,都可以到市检一分院控申大厅的案件工作流程图上直接查询。据悉,这在全市检察院中还属首次。 据负责此项工作的市检一分院办公室副主任孙建军介绍,为了从程序上给超期羁押的顽疾下猛药,市检一分院先尝试将案件受理集中到检察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查,然后由办公 在市检一分院提供的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工作流程图上记者看到,该流程图对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检察院批捕、退补延长、起诉判决等各法律环节的办案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和登记。比如流程图明确逮捕阶段的办案时限是:拘留后3日内提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天,重大案件可以延长30天。公诉阶段的办案期限明确为收案一日确定案件承办人,从案件挂号算起一个月内为公诉时限,一次退补到第二次收案1个月,复杂案情最多延长半个月…… 孙副主任介绍,由于办案流程图明确了各法律环节的办案时间,对于检察院内部到期没有审结的案件,院里将以口头和书面警示的方式告知承办人并通报给主管检察长。对于公安等超办案时限的案件,检察机关还会以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给予监督。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