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帮民工讨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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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6:5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靳曼 实习记者 海旭)昨日,省委政法委召集劳动、建设、信访、法院、司法、公安和民政等7个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联合商讨如何帮民工讨要工钱。 恶意拖欠工资将被注销资质 有资料表明,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估计可能在1000亿元左右,而 针对这一问题,省建设厅正在着手制定有关制度以保护民工利益。一是成立有劳务资质的分包企业,即施工工地只能从劳务企业雇用民工,由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保证民工工资发放;二是工程承包时,必须由第三方对工程进行支付担保,一旦有拖欠工资行为,由担保方支付。 在上述制度未形成之前,对建筑施工企业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将对企业暂停3个月的招投标,对企业资质年检降为不合格,或降级,特别严重的给予注销,同时在媒体上曝光。 全省各级法院成立讨工钱小组 为了切实帮助民工讨要工钱,给他们以法律保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专门成立为民工讨要工钱领导小组,由主管的副院长任组长,从领导层给予充分的重视。其次,针对讨要工钱这一案件的特殊性要“早立案、早诉讼、早执行”。即民工起诉的就要立案;立案后可直接和当事人联系,按简便程序审理以缩短审理时间;结案后要先予执行。同时,省高院还公布投诉电话:(029)7614919。 下月起展开工资支付大检查 年底是民工讨要工资最集中的时间,省劳动监察总队近来接到的投诉电话,大部分是拖欠民工工资的,估计春节前会更为突出。为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从12月1日起到2004年1月1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责令其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恶意拖欠和克扣、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请被拖欠工钱的民工给省劳动监察总队打电话:(029)7294683,您的正当权益将得到保护。 昨天,省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信访局等部门也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全力以赴帮民工讨要工钱。省委政法委日前将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下发有关通知,使各部门工作协调统一,切实做到为民工伸张正义。 拖欠工资方要付25%滞纳金 另据新华社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长黎建飞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月发放工资,即一个月至少发一次工资,当月工资当月发,决不允许超过一个月。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时间,用人单位要交付25%的滞纳金,而且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以处以其1至5倍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