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出门注意点啥?我省开展进城务工维权活动 (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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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7:24 黑龙江日报 | |||
文/鹏飞 本报记者 王玮 摄/本报记者 杜杯宇 24日,突降的严寒让人瑟瑟发抖。但在省城,外出务工的人们正在感受着另外一股暖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展的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宣传活动打动了农民工的心。 他们有着太多的困惑:外出务工,因缺少证件被罚款;找工作,上当受骗;辛辛苦苦地干活,最后却拿不到工钱……农民工心中有着说不出的痛。 他们已经成为一个群体。据农业部门测算,我省农村现有富余劳动力300多万人,现在省内进城务工经商的就有2030万人。进城务工在农民面前展开了一幅致富奔小康的诱人图景。 怎样让这幅美丽的图景尽早变为现实呢?就这一话题,记者在宣传现场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处及劳动监察处的有关负责人。 外出就业跨越第一道门槛 农民工外出就业,并非买一张车票,离开家门那样简单。只有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人才有这样的资格。此外,农民工需要具备必要的职业技术能力。这不仅有利于找工作,还能获得较高的薪水。以下两种情况则必须接受培训: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必须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从事国家规定的实行就业准入工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农民工还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而影响其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办理证件不可小觑 农民工外出务工,需要办理身份证、婚育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等证件。前3个证件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后2个证件则需在务工地公安机关和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农民工只有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遇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 职业介绍尚需谨慎 农民工求职上当受骗的事例并不鲜见。因此,有关人士提醒,一定要到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据介绍,职业介绍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求职者提供服务。它免费向求职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免费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同时在服务场所免费发布当地岗位空缺信息、职业供求分析信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等。这样的职业介绍机构应该是农民工的首选。 劳动合同非签不可 劳动合同是农民工的一个“护身符”。但许多农民工忽视这一点,一旦遇到劳动纠纷,拿不出有效的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眼睁睁地吃亏。甚至有的提出疑问:临时工也要签劳动合同吗?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岗位上用工,仍然要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此外,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一旦用人单位有这种?欠ㄐ形┟窆び笆毕蚶投U霞嗖旎咕俦ā? 拒付工资救助法律 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属于侵权,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并给予一定的补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或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而未按时支付工资,就不属于无故拖欠。 此外,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