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生孩子单位买保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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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7:44 潇湘晨报 | |||
个人无需缴纳保险费 《办法》明确,职工所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且生育和避孕节育措施符合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在职和领取失业救济期间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费率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7%的范围内,具体缴费费率由统筹地区政府确定后报上一级政府批准。 按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依法按时缴纳,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缴费费率之积,不需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或终止妊娠,在下列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二、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按照新的《办法》,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节育等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也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据介绍,这些费用包括:一、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三、采取外用避孕工具以外的其他避孕措施的费用;四、实施绝育、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的费用等。 失业期间可领一次性补助金 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 另据了解,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对于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记者 李柯夫(2003-11-23 8:16:09) [声明] 潇湘晨报,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潇湘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