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规定:拖欠职工工资者不得买房出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9:04 新华网 | |
无锡日前出台欠薪报告制度,拖欠职工工资者将不得买房、买车、出国,直至接受经济和法律上的双重惩罚。 按规定,企业必须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一旦发生欠薪,企业必须及时向企业工会和劳动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欠薪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出国;取消其评先评优评奖资格;企业不得购车、买房等。 据该市劳动部门介绍,从现在起到年底,是工资拖欠现象的高发期。对那些恶意拖欠职工工资和拒不履行偿还协议的企业,除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上曝光外,还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欠工资。(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