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获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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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
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获通过 明确灾害发生后,紧急转移安置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报讯昨日,省长黄华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研究部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措施。 《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明确了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灾害等级划分、部门职责以及灾害预警、应急决策基本程序、紧急救援行动、转移安置等事项。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后,省政府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当地政府救灾,气象、水利、国土、地震等灾害预报部门要及时发出预警,省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或委托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工作。紧急转移安置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直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从速实施。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的《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建议》,研究部署了我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措施,决定成立清理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发文,谁第一手清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清理行政许可主体的责任部门、清理时限、督查安排和队伍建设要求。 (符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