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举报者的丈夫是刑警支队队长举报人被立案侦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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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09:35 南方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西宁铁路分局一名职工今年8月向上级写信,举报本单位一名职工的违纪行为。被举报人得知情况后,随即来到自己丈夫任队长的西宁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报案。队长的妻子来报案,刑警支队当即立案侦查,于是举报人反成了“犯罪嫌疑人”。 西宁铁路分局机务段职工李思明今年8月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分别向西宁铁路分局局长、纪委、西宁站站长、站纪委等寄出了7封匿名检举信,举报西宁火车站计划室工作人 9月11日,李思明一上班就被传讯了。警方说,西宁站计划室曲某前来报案,说有人写匿名信诬告陷害她,经过侦查,已经确定匿名信是李思明所写。“他们威胁我说,要是不承认,马上就要拘捕我。信是我写的,我就承认了。但他们反反复复要我承认妻子刘萍和我一起写了匿名信,为了早点脱身,我只好在笔录上签了字。”下午4点多,李思明被放了出来。 就在李思明被传讯的同一天,正在上班的刘萍也被一名刑警带走。李思明得知后,找到刘萍的姐姐刘梅。情急之下刘梅打电话找到铁路公安处处长马某。刘梅向记者讲述了他们通话的情况:“马某说给我出个好主意。据他所知,刘萍一直不承认自己参与写了匿名信。他让我去给刘萍做工作让她承认,否则要判2至5年刑。只要刘萍承认了,保证对她什么伤害也没有。”于是,在刘梅的劝说下,刘萍违心地承认了自己写过匿名信。 刘萍为何也被牵涉进来?事因刘萍原是西宁火车站售票员。曲某则是计划室主任计划员,刘萍说:“到计划室工作后,发现曲某的一些做法很不合适。明明有票,她就是不打到网上去卖。本应提前几天就卖的票,每次都要等到临开车前才上网。”刘萍也曾向有关领导反映过,但无济于事。 次日上午,警方的调查结论递交到了西宁站。其结论写道:“本人承认是自己写了匿名信”。西宁站接到结论后“免去刘萍客运车间计划员职务”,将刘萍调离计划室。几经周折,记者始终没看到案卷。但刑警支队政委肖某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此案诬告陷害不成立,不构成刑事处理。” 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朱林律师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西宁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在未对案件基本事实进行审查的前提下,单凭一封举报信作为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事实进行立案侦查,并在对举报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采用恫吓、威胁、诱骗等手段迫使举报人承认写过匿名信,这些做法显然都属于违法办案。” 据了解,铁道部得知此事后,立即组成调查组调查。调查组认为,西宁铁路公安处在这起案件上确属违法办案,是一起典型的人情案、关系案。西宁铁路公安处负责人已向李思明、刘萍当面赔礼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