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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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1:38 法制日报 | |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于爱荣 “三化”建设座谈会发言摘要 第一,实现教育改造的社会化。要实现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就必须充分运用监狱内外的一切资源,形成社会与监狱共同作用的矫正体系,共同对罪犯矫正转化起作用。要动员各级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对罪犯的帮教工作,建立广泛的帮教网络,组建社会志愿者矫正队伍,建立分类帮教基地,构筑罪犯法律援助的社会网络等,协助监狱解决罪犯家庭的现实 第二,实现监狱后勤服务保障的社会化。要继续加快监社分离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监狱社会事业向“管理社会化、服务市场化和投资多元化”为主导的方向发展。建立民警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停办或移交监狱自办中小学,大力推进民警职工住房城市化和物业管理社会化等,从而带动监狱“办社会”职能向社会转移。正确理解后勤保障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内涵,充分重视监狱后勤服务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地把为监狱后勤服务的责任不加区别地全部推向社会。必须因地制宜,从机制创新入手,建立新型的监狱后勤保障系统,积极寻求外部社会环境和政策依托,在不产生新的社会问题、不增加社会成本的前提下,能放的则放,能丢的则丢。同时严把“小社会”入口关,形成只出不进的单向流动和良性循环。 第三,扩大社会参与罪犯矫正的范围与层面。现代行刑趋势要求监狱在更加开放与文明的环境下运作。行刑社会化、矫正社区化等现代刑事司法制度,又为社会参与矫正提供了法律框架和制度支撑,使社会参与矫正在更宽的空间、更广的层次实施。作为社区矫正试点省份之一,我们将在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余刑较短、适用社区矫正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初犯、过失犯中试行社区矫正。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一些社团和事业单位的培训基地作为狱外矫正和帮教之所。并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主体,对他们开展社区矫正,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生活,以降低重新犯罪率,同时加大开放式处遇力度,进一步完善罪犯准假探亲、特优会见和亲属共餐等,切实把罪犯从封闭式处遇状态中解放出来。以通过监内外诸多手段的整合优化,实现监狱工作的宗旨,达到改造人、教育人、拯救人的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