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努力提高监狱工作整体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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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1:38 法制日报 | |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全国监狱“三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一、推进监狱工作“三化”建设是新形势下监狱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推进“三化”建设是监狱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监狱工作发展到现在,走过了五十多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为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宁,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做出 (二)推进“三化”建设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根本途径。“三化”建设和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要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推进“三化”建设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途径和措施。如果不积极推进“三化”建设,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就无从谈起。 监狱改造罪犯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执法工作,依法治监和依法行刑是规范监狱活动的基本准则,只有不断地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才能增强干警的法治观念,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公正公平执法的保障机制,为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改造罪犯工作必须适应形势的变化,研究把握监狱工作的发展规律,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只有不断地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化,才能把握和遵循罪犯改造规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罪犯改造工作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目前,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而监狱封闭的改造罪犯方式,给提高改造质量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真正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仅仅依靠监狱人民警察的力量是不够的,仅仅依靠大墙内的改造活动也不能完全适应改造罪犯的需要。只有不断地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走以监狱警察为主、监狱警察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路子,实现改造力量、改造手段、改造内容的社会化,才能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高罪犯回归社会后适应社会的能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三)推进“三化”建设是多年来监狱工作实践的总结。“三化”建设并不完全是一种新的提法,监狱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关于监狱工作的社会化各地也在探索。在监狱法制建设方面,早在1954年,政务院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82年,公安部制定了《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这些年来,司法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监狱工作的规章制度,各地也加快了建章立制的步伐,干警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在监狱科学管理方面,八十年代建立了对罪犯实行百分考核制度,对罪犯进行“分押、分管、分教”、分级处遇制度和规范化管理,开展了创建特殊学校活动;九十年代提出了广泛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活动,促进了监狱工作的软、硬件建设,监狱的基础设施有所改善,监狱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有所提高。在监狱与社会联系方面,围绕提高改造罪犯质量,也经历了从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到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转变过程。所有这些探索和成果,为“三化”建设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去年年底,部里把“三化”建设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提出来,这是对原来经验和做法的系统化、理论化,并根据时代的发展赋予了新的内容。 总之,“三化”建设适应了监狱工作发展的要求,符合监狱工作规律,有利于贯彻“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全面提高广大监狱人民警察素质,有利于提高监狱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首先,要明确“三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立足解决当前监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逐步实现监狱职能专门化,执法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改造手段和改造措施先进、文明、科学;监狱分类、布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和罪犯分类合理科学;监狱系统内部机构设置、警力配备及警察专业知识构成适应监狱工作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罪犯改造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为实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中心任务构筑坚实平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 其次,要突出“三化”建设的重点。监狱工作的“三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监狱工作发展的全局,我们在整体推进的同时,必须紧紧抓住当前监狱工作“三化”建设的重点。 在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方面,要努力构筑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体系,使监狱行刑全过程都纳入法制轨道,使监狱的一切活动都于法有据。同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监狱执法的监督力度。 在科学化建设方面,要研究和把握监狱工作的基本规律,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完善监狱工作的新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和探索罪犯改造工作的有效途径、方法和科学规律,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合理配置监狱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提高狱政设施装备的现代化程度,提高监狱管理的科技含量。建立科学的教育改造质量考评体系,在计分考核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罪犯改造状况的评价标准和有关指标体系。 在社会化建设方面,要坚持以我为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教育改造罪犯,逐步形成以监狱警察为主体、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教育改造队伍。要营造社会化的改造环境,实现改造手段的社会化。要结合正在试点的监狱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深化监狱后勤工作改革,推进后勤保障工作社会化。 第三,推进“三化”建设需要把握的几条原则。主要把握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适应变化了的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牢固树立依法治监的观念,牢固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管理的观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观念。 二是推进“三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任务的原则,衡量监狱工作好坏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看罪犯改造质量是否得到了提高。在推进监狱工作“三化”建设中,要把提高改造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建立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长效机制来制定规划、部署工作。 三是坚持扎扎实实、力戒形式主义的原则。在推进“三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扎扎实实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三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三化”建设工作。“三化”建设关系到监狱工作宗旨的实现,关系到监狱工作方针的落实,关系到监狱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狱局、监狱一定要把“三化”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具体的推进方式、方法上不必强求一个模式。 (二)要大力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当前,要着力抓好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一是今年1月司法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二是去年出台的《2003—2005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三是即将出台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要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以适应“三化”建设的需要。 (三)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在推进“三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分类指导,提出不同的要求和时间进度,切忌一哄而起,搞大呼隆。从总体上看,除了法制化必须统一要求外,在科学化和社会化方面允许各地各监狱各具特色。要把布局调整、监狱体制改革和“三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进一步加强“三化”建设的理论研究。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三化”建设需要理论的有力支持。在现阶段,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比如:“三化”提出的历史背景、历史演变以及与促进监狱工作发展的关系;“三化”的内涵与外延以及任务、目标;“三化”中每一化的具体要求及其考核评价体系如何建立;不同地区、不同监狱推进“三化”的方法、步骤与重点;推进“三化”需要的各种条件、需要解决的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及今后发展趋势等等。各级领导同志要作理论研究的典范,要努力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理论研究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