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原地待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1:52 武汉晚报 | |
全家人商量一夜,欲在武昌购买一套小高层住宅的曲民飞,昨天突然被另一种担忧困住:将来电梯老化后,谁来出钱维修或更换呢?武昌区房产局物业管理科科长郭少卿昨介绍说,去年出台的《武汉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维修基金具体缴存管理通知”,已作出明确规定:混砖结构住宅按每平方米10元、框架结构(不带电梯)按每平方米12元、带电梯14层以下按每平方米25元、15层以上按每平方米30元的征收标准,由开发商向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缴纳维修基金;购房者则按购房款2%的标准,向同一机构缴 记者 高道飞 实习生 王丹 通讯员 欧新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