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关怀是政府起码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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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1:54 京华时报 | |
作者: 童铁丁来源: 羊城晚报 对于豆奶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罪责问题,笔者并不想置评,相信法律自有公断。对这一事件的善后处理中,海城地方政府曾表现出迟滞与麻木的心态。现在,从死去学生家属的自杀悲剧,从豆奶事件受害者家属对开庭消息的不知情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作风与心态仍在延续。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人们不仅追求社会的公正,更追求在公正基础之上的人道关怀。在政策发布与行政行为中表现出起码的人道精神,表现出对公众的真诚和温暖,是民众对一个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社会道德健康发展对于政府的人道主义要求。 因此,即使海城地方政府部门在豆奶事件中没有更多过错,但事件所引发的公共秩序混乱、人心浮动、公民人身与心灵所受的侵害,政府部门本有责任及时妥善解决,同时对受害者包括其家庭进行慰藉和安抚。 比如,地方政府在李洋中毒死亡后,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以负责任的态度去抚平母亲的心灵创伤,表达对豆奶中毒事件坚决查处的态度,表达对于公民利益受侵害的关怀,并且及时告知他们相关的查处进展,这些都可能避免自杀悲剧的发生。虽然对豆奶事件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正在进行,但是,如果表达正义的处理方式没有人道精神的支撑,一系列负面效应仍有可能继续产生。小女孩的死和其母亲的自杀,政府虽然没有直接责任,但事件发生后的无所作为,却难以让人接受。政府对公众的道义责任置于了管理工作之外。 目前的制度建设中,我们不断强调对民众的“政府关怀”。但从一些地方的工作看,还没有将关怀视为一种责任,一种出于民众授权而对政府的天然要求。“豆奶事件”的受害者,对案件开庭消息的完全不知情,显示出“政府关怀”的缺失。 摘编自《羊城晚报》11月22日 文/童铁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