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子溺毙案 四人蛇一审宣判 两死刑两有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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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2:1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25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发生在今年8月底,人蛇集团为了逃避查缉责任,将船上的大陆私渡女子丢包落海,造成6名女子溺毙事件,苗栗地方法院25日进行一审宣判。9月26日检方侦查终结,船长王中兴、柯清松被求处死刑,船员叶添胜6年、曾炯明4年有期徒刑。 发生于8月26日清晨,船长王中兴等4人涉嫌偷渡中国大陆女子上岸,由于逃避海巡署 9月17日,7名家属来台认尸,因为悲痛过度,多人因此昏厥,6名溺毙女子有4人确认身分,骨灰由家属领回,还有2人成了异乡亡魂,家属要求250万人民币赔偿金引发争议。 案发一个月,9月26日苗栗地检署侦查终结,王中兴、柯清松依杀人罪求处死刑,叶添胜、曾炯明分别求处6年、4年有期徒刑。 法官为慎重起见,开庭之前于10月21日重回现场,当时的风浪夺走6条人命,这一次履勘,动用陆海空上百名警力,连生还的中国女子都穿防弹衣,全员重装戒备,法官回到事发现场模拟丢包经过,案发将满3个月,方出此一审宣判。(佐林)大陆女溺毙案审理拖后估两周内宣判结果 (2003/10/31 ) 中国台湾网11月4日消息 据新华社报道,“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一案自上周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开审以来,11月3日结束了法庭调查阶段,所有证人和被告都已出庭接受讯问。法庭将于11月4日结束辩论并将于两周后作出判决。 根据调查,此案的被告叶天胜、曾炯铭、王中兴、柯清松四人于8月26日清晨,分乘二艘舢舨私渡26位大陆女子准备在苗栗县通霄海边上岸时,被海岸巡防人员发现缉捕,其中王中兴(驾驶)、柯清松两人为了减轻船上重量及加速逃逸,竟不管同船上13名大陆女子会不会游泳,而刻意强行以手推或脚踢大陆女子落海,结果造成6名大陆女子不幸溺毙。 根据“苗栗地方检察署”的起诉,王中兴、柯清松两人因为造成重大悲剧,手段毫无人性,检方要求法院判处两人死刑,另外两名船员叶天胜、曾炯铭分别被求处6年和4年徒刑。 法官姚铭鸿表示,本案于3日结束法庭讯问后,将于4日结束言辞辩论,并大约将于两周后作出初审判决。 而依照惯例,等台中的“中级法院”和台北的“高级法院”完成随后的二审以及最后的三审,估计还要花半年至一年时间。这位法官还透露,依照当地有关条例,在此案中遇害的6名大陆女子的家属可以向4名被告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佐林)大陆女溺毙案审理拖后估两周内宣判结果(2003/10/3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