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遗体捐献志愿者质疑“人体标本工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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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我捐献遗体,你拿去赚钱? 本报讯记者廖怀凌报道:本版昨天报道的《流水线“加工”遗体赚大钱》见报后,不少遗体捐献志愿者纷纷致电反映,他们捐献遗体的目的是用于医学研究和教学,不希望成为商业化的展览品。广东解剖学界的专家普遍认为,人体塑化标本的教学科研价值不高,用于商业展出还涉及到相关伦理和法律问题。 一位高校退休老教授致电记者表示,去年10月,他在确诊为肺癌、前列腺癌晚期后,顶着子女反对的压力到学校的人体解剖教研室办理了志愿捐献遗体的手续,希望能为医学研究提供帮助。但如果自己的遗体被加工成艺术品去展览赚钱,他就不会捐出来。 记者就志愿捐献者遗体的处理问题向有关伦理、法律学专家咨询得知,人体和有关器官在按《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的程序,由志愿者生前签署《志愿书》捐出,有指定的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经过处理后用于医学教学、科研和临床用途,合乎伦理和法律。 按照有关规定,捐献的遗体除了教学、科研解剖用途外,死亡时间短、保存条件好的遗体还可以用做器官移植,如角膜、骨头、软骨、皮肤、肾上腺、睾丸、血管等,可以移植给有需要的病人。将捐献者器官和遗体用于商业性的展览,有悖于捐献者本意,在不少地方的遗体捐献法规中属于违法行为。中国现代临床解剖学奠基人、工程院院士钟世镇指出,人体塑化标本的制造原理是使用塑料微粒替代水分,使得尸体标本变硬定型,和使用福尔马林浸泡固定的尸体标本相比,前者保存时间更长。但是塑化标本同时存在标本颜色发黑、对精细结构如血管、神经等显示较粗糙等不足,对医学院校的教学、科研和临床研究意义不大。 钟世镇认为,人体标本是无价之宝,可以在科研机构之间相互赠送、交换,但不宜成为市场化的商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