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大经济特区首次聚集海口探讨授权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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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5:0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25日讯:据中新网报道,没有了特殊优惠政策的经济特区还有什么优势?全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联席会议今天在海口举行,海南、深圳、珠海、厦门、汕头五大经济特区首次聚集,探讨如何用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机制,加快特区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随着中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逐步形成,经济特区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产生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周成奎、全国人 会议回顾道: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决议》,授权两省人大按照该省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一九八八年四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海南省经济特区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原则制定法规,在海南省特区实施。此后,全国人大先后授权深圳市、厦门市、汕头市和珠海市特区立法权。 十五年来,五大经济特区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逾二百五十项,其中多项是率先全国的创制性地方立法,发挥了对外开放“窗口”示范和经济体制改革“试验田”作用,同时保障了经济特区法律环境,有力促进特区经济社会发展。 有专家认为,今后经济特区最大优势在于拥有全国人大授予的特别立法权。但是,目前中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中法规冲突等问题凸现,加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立法环境的变化,令经济特区授权立法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