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集团腐败窝案三巨贪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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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7:14 北京晚报 | |
原董事长、副总经理被判死缓原总经理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广州专讯昨日,备受关注的广州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城集团)腐败窝案“5大蛀虫”中的三大巨贪被广州市中院判处重刑。羊城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罗鸿、副总经理张穗生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羊城集团原总经理温少山被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副总经理刘建设、何锡波两人近期也将被宣判。 去年3月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羊城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罗鸿,副董事长、总经理温少山,副总经理张穗生、刘建设、何锡波等5名班子成员及该集团属下公司的8名中层干部,揭开了羊城集团群体性腐败案件的盖子。经查实,这个曾经被作为广州“窗口”企业公司的大型国有企业因疏于管理,全案竟涉及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20人,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4300多万元。罗鸿、温少山等14人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其中,罗鸿、温少山、张穗生、刘建设、何锡波5巨贪一共受贿996万元港币、224万元人民币。 昨日庭审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被前来旁听的人挤得水泄不通。5巨贪中的张穗生,因涉嫌受贿数额最大,首先被法院宣判。法院最后认定张穗生受贿人民币20万、港币576万,在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后,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现年65岁的温少山任职6年导致公司亏损近40亿,他被宣判时则是另一种神情。当法官最后认定其受贿人民币116万、港币45万,被判处无期徒刑时,在被法警押出法庭的一刹那,温少山回头拱手向家属大声说:“没事的,你们安心吧!” 昨日被宣判的三贪官中最冷静的要数罗鸿,在宣判的前后他都表现得很淡漠,只是在法官询问其对判决是否上诉时,罗才说回去跟律师商量再决定。法庭最后认定其受贿人民币43万、港币260万,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继续追缴赃款。(李朝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