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捕用刀杀害西安民警祝选鹏的凶犯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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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8:14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1月25日电(记者王世焕)因拒捕用刀将西安民警祝选鹏刺死的凶犯孙明,25日上午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5日上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惠萍出庭支持公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戎担任本案审判长。检察机关指控,孙明无视国法,胆大妄为,在公共场所行窃被发 法庭庭审后,合议庭进行了合议,并当庭进行了口头宣判。宣判后,孙明表示不上诉,只希望将一封家信交给家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