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犯罪嫌疑人可约见驻所检察人员投诉超期羁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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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21: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 田雨邬焕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对超期羁押进行投诉。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公布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明确了这一原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仲芳表示,畅通投诉渠道,目的在于强化超期羁押救济机制。规定第7条明确,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 监所检察部门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中负有重要的责任。根据规定,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受理关于超期羁押的投诉,接受投诉材料或者将投诉内容记明笔录,并及时对投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对于确属超期羁押的,应当立即作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在投诉处理以后,应当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