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良行为记录5年不得接政府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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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1:2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项前实习生项渝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即财政性资金等投资)建设的单位若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黑名单,将在5年内不准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昨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此作了严厉的规定。会被列入“黑名单”的有以下行为: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擅自开工的;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用地及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的;未依法实行招标的;未依法签订合同或实行工程监理制的;肢解发包工程的;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未经所有权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