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收“好处费”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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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4:10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哈尔滨11月25日专电(李庆志季佳莹)为使考试成绩“及格”,300名大学生竟集体向一名大学教授行贿。日前,收受学生2万元“好处费”的黑龙江省某大学教师于某,被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了解,于某是黑龙江省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教研室副主任。2001年,他担任该校某专业脱产专升本班的“自然辩证法”授课教师。在2001年年末“自然辩证法”课考试前, 法庭经审理认为,于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有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