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32小时成功破获市内一商场“诈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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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4:2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四川在线消息 成都市公安局昨日传来消息,经过公安机关32小时的侦查布控,22日发生在该市太平洋百货的“诈弹”敲诈案已成功告破。警方将在电话中扬言爆炸并勒索钱财的犯罪嫌疑人周建华缉拿归案。警方查明,自认“技高一筹”的周建华为了达到目的,竟专门研究报纸,以期找到同类的失败教训,抛出“诈弹”后,他还因发财心切而夜不能寐,半夜三更还去查询钱到账没有…… “诈弹”案惊动公安局高层领导 22日上午10时40分,位于春熙路的太平洋百货接到一名男子的勒索电话,该男子称:他已在商场内安装了炸弹,如果商场方不想出事的话,就往他提供的银行卡号上存入50000元。商场方当即向春熙路派出所报案。 案情通过指挥中心传到市局领导的案头,引起了市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局领导指示由市局刑侦局侦查二处牵头,治安管理处枪爆科、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处、锦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春熙路派出所等单位联合侦查,立即展开侦破工作,尽快破案。 通过紧张的排查,警方于23日下午4时循迹追踪到都江堰市。在都江堰市公安局40多名民警的配合下,18时30分,在犯罪嫌疑人周建华的家门前将其抓获。经审,他对勒索太平洋百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动手前找来报纸,研读“同类为何落网” 周建华是都江堰市蒲阳镇人,32岁。他本有一个不错的小家庭:年轻贤慧的妻子和正读小学的九岁儿子。周建华本人还当了10年村团支书记,一届村委委员。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深受乡亲拥戴和羡慕的年轻人,竟突发奇想,把一夜暴富的眼光投向了敲诈大商场勒索巨款。他找来报纸,详细研读了有关因诈讹商场而落网的“同类”报道后,得出结论:他们之所以马失前蹄,是因为考虑不周,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在总结了他们的失败之处后,自认为“技高一筹”的周建华经过一番准备,决定亲手干一次。 太可笑以为得手,摸黑去查询ATM机 11月22日是星期六。上午10时,跟老婆撒谎称“到成都耍两天”的周建华,来到都江堰至成都之间的郫县城内。他拨通了太平洋百货的电话,称已在商场内安放了“炸弹”,如果商场方不想出事的话,就往他指定的银行卡上存五万元。以后,周又多次打电话催问,并持卡到ATM机上查询。当晚,周建华花20元在蒲阳镇兴隆旅馆住了一夜,求财心切的他竟夜不能寐,次日凌晨4时起床摸到大街上的ATM机上插卡查询。天亮后,周建华回到家里痴痴地做着发财梦。梦醒已是傍晚时分。23日18:30,周建华在村上打完麻将往家走,几名警察迎面而来,一下将他扭住戴上了手铐。 看守所内悔恨不已——一念之差,我就成了罪人 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成都市看守所,和周建华有了一段耐人寻味的对话: 问:为什么要敲诈商场? 答:主要是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有对付警察的反侦查手段。 问:你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吗?你这样会给企业给社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答:我原本想,自己只是打了个电话而已,没有在商场安放炸弹。我又没有实施爆炸,所以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也就不构成犯罪。 问:根据刑法规定,你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同时也扰乱了商场的正常经营和社会治安秩序,给购物群众造成了心理恐慌。这些你在事前都想过吗? 答:我痛恨我自己!三天前,我还是一个受人敬的丈夫和父亲,在当地还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一念之差,我就成了罪人……作出这种蠢事,我没有勇气出去面对我的老婆和儿子……华西都市报 肖坤友记者代建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