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渡女溺毙案昨判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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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4:37 北京青年报 | |||
另外一名主犯柯清松由于在审理中指认了王中兴的犯罪过程,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叶天胜和曾炯明分别被判处3年和2年徒刑。除了刑事处罚,4人还分别被判处了不同金额的罚金。听到宣判之后,其中两名案犯的家属在审判厅上大吵大闹,情绪十分激动。 依照台湾地方法律规定,“8·26”案件在苗栗地方法院完成一审之后,还要先后在台中的“中级法院”和台北的“高级法院”进行二审、三审。这个过程大概再要半年到一年时间。 在这6名溺海身亡的女青年中,有一个名叫江敏,她来自江苏省如皋市吴窑镇。家里姐姐去年已经出嫁,现在只剩下父母两个人了。 由于父亲的身体不太好,25岁的江敏已经成为家里最重要的经济来源。江家夫妇告诉记者,为了补贴家用,江敏在广州一天要上两个班,每天工作11个小时。江家夫妇告诉记者,江敏在广州的两份工作,可以每个月收入4000多元。 江家夫妇一直不明白,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江敏为什么会对家里一字不提,就放弃了在广州的两份工作,上了去台湾的偷渡船。江敏的父母对记者说,江敏已经准备在年底结婚,家里把她的嫁妆都打好了。江家怀疑,江敏是被蛇头骗去台湾的,甚至是被胁迫偷渡的。 江敏的被害是对父母的一个巨大打击,二位老人的身体更是雪上加霜,本来家里三年前就不再种田,现在更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江敏的父母已经年老,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允许他们再过度操劳,在失去小女儿以后,如果再没有新的经济来源,他们的生活将举步维艰。 江家夫妇对记者说,他们已经聘请了台湾的律师,向台湾当地法院要求赔偿。江敏的舅舅告诉记者,现在江苏省如皋市的月平均生活费为650元,江敏的父母现在是50岁,按照江苏省如皋市的平均寿命76岁计算,二位老人以后26年的生活费赔偿就达40.56万元,同时申请精神赔偿20万元,加上江敏的后事处理费12万元,总计人民币72.56万元,合新台币280多万元。另外,对江敏的受害致死也要求了伤害赔偿140万元新台币。 江家要求的这些赔偿能否得到满足?记者拨通了受理本案的台湾律师张世柱的电话。 张律师告诉记者,江家申请的赔偿包括台湾当局的赔偿和犯罪行为人蛇头的赔偿,二者合计最多可达400万新台币。在法院判决以后,要能扣押到犯罪行为人蛇头的财产,还要进行法律上的执行程序,江家最终拿到民事赔偿,还需要大约两年的时间。12 1 2 作者:康敬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