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宣判 1名被告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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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7:24 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台北11月25日电(记者陈键兴范丽青)台湾苗栗“地方法院”25日对“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作出宣判,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2至3年。 25日上午10时,苗栗“地方法院”开庭,4名被告身着囚服、戴着镣铐进入法庭,审判长陈鸿斌宣读判决书:王中兴、柯清松以共同连续杀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叶天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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