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公益金”接对困难家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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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8:29 扬子晚报 | |
日前,金坛市的6对夫妇和40位孤儿首批享受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 今年,金坛市计生局根据“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对各个乡镇进行了调查,对一些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摸底,经过多方位的核实,该局为白塔镇庄城村的程玉林、建昌镇新河村的朱连民等6对夫妇办理了1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意味着待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享受到每月100多元的养老保险金。同时,金坛计生局 据常州市计生委负责人介绍,在本市范围内的户籍人口中,未婚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或严重伤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没有收养子女的低收入家庭,以及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发生意外死亡或严重伤残,其子女在18周岁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享受公益金补助。对符合享受公益金待遇的困难家庭,可以优先为其父母一方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或者给予该家庭适当的经济补助。(通讯员朱春红记者 韩红军)(江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