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暴力不是丈夫“专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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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09:18 沈阳今报 | |
《沈阳今报》昨日三版说,中国法学会最近一项“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结果显示,六成多的丈夫是“精神暴力分子”。我是一名丈夫,但我对这个结论怎么也想不明白,“精神暴力”咋就成了我们的“专利”? 如果说男性与女性在体力上有差距,假如丈夫和妻子“打架”,妻子一般处于劣势这一点我是没有异议的。但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并没有强弱之分,丈 对于“精神暴力”而言,同样适用“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原理。丈夫“暴力”于妻子,你以为丈夫会很开心吗?会有“施暴”的快感吗?我当然和妻子打过“冷战”,但在她不开心的时候,我照样是痛苦的,烦躁的。也就是说,如果真有“精神暴力”之说的话,我在对她“施暴”的同时,也在同时承受着她的“施暴”。 因此,家庭中出现“精神暴力”是夫妻双方在精神上相互“施暴”的结果,而不单单是丈夫的“专利”。假如夫妻有一方放低“姿态”,死缠着对方,使对方不得不“理睬”的话,“暴力”自然就烟消云散了。也就是说,要说精神有“暴力”,夫妻双方都“暴力”;要想精神不“暴力”,先有一方不“暴力”。(方明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