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教师本地支教”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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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15 扬子晚报 | |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大力推进教师交流制度,将建立县域内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鼓励优秀教师在县域内“本地支教”。 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说,缩小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差距是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而基础教育是否均衡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长和教师两支队伍。目前,我省中小学教育客观上存在师资力量不均衡的状况,有必要建立促进校长、教师流动和轮岗任教的 为此,我省将充分发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优势,建立县域内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每年交流比例要不低于学校教师数的10%。新聘教师原则上必须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年。对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城市和县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要予以优先考虑。同时我省还将有计划地组织苏北农村骨干教师到苏南优质学校挂职学习,组织省内优秀校长和特级教师送教下乡,不断提高苏北农村教师的水平。据悉,我省还将出台相关措施,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宋金萍 刘庆传)(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