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带身份证取不到款商人投诉邮局误人生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29 南方都市报 | |
没带身份证取不到款商人投诉邮局误人生意 邮局称,本周内将张贴大额取款相关规定,避免客户再生误会 投诉专访 本报讯(记者何文宣)“我是广州邮政储蓄客户,前天在梅花园邮政局取款时,被职员以我没带身份证为由不让我取款,使我原要按时交款的一单生意没有做成。但令人不解的是,邮政局如果有这方面规定,为什么不张贴出来?”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投诉时提出了这样的质疑。 据王先生称,他是广州开户的邮政储蓄客户,前天刚好有一笔生意急着要做,款项必须要在下午下班前交给对方,便前往同和邮政局取了4万元,接着在下午4时多再去梅花园邮政局再取5万元,结果被职员告知,在同一邮局一次性取款不能超过5万元,自己当场就决定取3万元,没想到因没带身份证而无法及时取到款项,一单生意就这样告吹了。而邮局职员又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况且几天前自己也在该邮政局取过4万元,当时职员也没有要求出示身份证。 昨日,广州市邮政局质量监督部负责人表示,邮政储蓄同一账户一天内累计超过5万元的大额取款,必须提前进行预约和登记,并要在取款时出示身份证,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规定。对于造成该客户的误会,原因可能是职员没有向其解释清楚相关规定,在此也对造成客户延误生意良机表示道歉。针对工作中露出的“盲点”,该负责人表示马上进行改进,将在本周内把相关规定张贴在各网点处,避免客户因不了解情况而再度产生误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