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失业保险金平均上调1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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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4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从11月份开始,福州市五区八县失业保险金的发放,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浮。目前,福州市五区八县领取失业金的人数为2.5万人,其中市区1.8万人。据透露,此次上调金额平均达16元。 据了解,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的70%标准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门诊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失业保险金6%的标准,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本报记者 王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