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遗产保护有法可依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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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5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泉州的“海丝”遗产将有专门的规章进行保护。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文物局获悉,省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通过省政府令第87号文件予以公布。 《办法》明确规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应依法确定相关机构作为泉州“海丝”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泉州“海丝”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而且针对一些对“海丝”遗产的 在《办法》中还赋予了市民对遗产保护的权利,作为市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和举报破坏泉州“海丝”遗产的行为。泉州“海丝”遗产所在的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市民保护“海丝”遗产的行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据悉,有关部门还将对具体的条例进行解释和落实。 (本报记者 王平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