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压要钱”恶行惊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1:1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知为 时下,谁要一不小心开罪手中有点权力者,对方大都会想方设法“拾掇”你。不信?其他的暂且不谈,咱单单说说环卫所,其“厉害”便能略知一二。 本报7月14日《交了垃圾费还受垃圾熏》的报道称,从6月底开始,每到下午5时许,便 无独有偶。本报昨日一则报道说,11月24日上午,长乐坊街办环卫所的工人,将几三轮车垃圾倒在东二环一家饭店门前,然后又开来一辆环卫车装起垃圾。这家饭店负责人说,这样做的原因是没有收到垃圾费。饭店已向二环环卫处交了垃圾费,一直交到2004年5月份。后来二环环卫处解散了,饭店又向东关南街环卫所交了垃圾费。 这两起“施压要钱”事件,有着惊人的相似。一方确实交了费而拒绝再交,另一方说应该交给自己,讨要不果,便采取极端措施。 试想,明明交了费用,咋还能再交第二次呢?反过来再想,如果这份费用本该自己收取而没有收到,自然心里窝火。当事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问题的症结,也许是环卫属地管理者发生了变化。解决问题的正常渠道,应该是双方积极向相关上级反映,请上级部门明确征收垃圾费的单位,裁定相关费用收取之后的去向。 无论如何,长乐坊街办环卫所在某饭店门前倒装垃圾、“施压要钱”,实在有损市容形象。如果某一方面已经反映过垃圾费的归属问题,有关上级部门干啥去了?尽快解决问题,何至于此?如果有关上级继续坐视不管(或叫“不作为”),此类事件恐怕还会接连发生,想必“有关上级”的上级不会不进行责任追究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