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不再绑死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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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改革企业登记制度,做生意门槛大幅降低 本报讯广东省工商局提出的《关于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若干意见》最近获省政府批准实施。这标志着广东的市场准入制度发生多项重大调整,门槛进一步降低。 “前置审批”砍掉六十多项 为进一步给企业“松绑”,减少不必要的市场准入障碍,《意见》对目前企业注册登记中的170多项前置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压缩。除法律、法规明确的103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外,其他审批项目原则上不作为前置审批项目。 “经营范围”彻底松绑 《意见》要求工商部门放宽对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除前置审批及专营专控商品、项目外,原则上按企业申请核定经营范围,既可按小类核定,也可按大类核定;商业企业可核定“国内贸易”、“商业批发、零售”。企业经营不属前置审批及专营专控商品、项目的,即使营业执照未列明,也不视为超越经营范围。需批准的专营专控商品、项目,须在营业执照上具体列明。 “分开登记”有利开店 《意见》提出,试行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现行将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一并审核,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及时进入和退出。两者“分离”后,可以解决目前企业经营项目需办前置审批,而不能及时取得法人资格,不利于办理筹建事项的困难,也便于企业终止经营活动后,仍需保留法人资格等有关善后事项。 一元钱也可办企业 《意见》进一步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首期不少于法定最低限额的50%,余额一年内补足;从事科技、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及服务的科技型私营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可为3万元;自然人投资兴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凡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的注册资本,应予核准登记,不再查验进账凭证。 领牌不受户籍限制 《意见》简化企业登记手续。除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制的人员外,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凭身份证申办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不受户籍的限制。 (彭小军 黄秀苗)(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