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举行全国首次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联席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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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5:00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 (记者邱大军)全国首次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联席会议,今天上午在海口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周成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及法工委研究室、办公厅研究室负责同志,以及来自深圳、厦门、珠海、汕头的人大领导同志、立法工作者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共40多人此次汇聚海口,旨在加强与各兄弟经济特区的联系与沟通,相互借鉴立法工作经验,就特区立法工作中共同面对的各种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 自全国人大授予海南等经济特区特别立法权以来,各个经济特区努力将各自发展和改革的重大决策与创造性立法相结合,在以立法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现代化建设、发挥经济特区“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为特区经济乃至全国的发展注入了一股强大的动力和不竭的活力。但由于特区授权立法同特区本身一样,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还存在一些有待探索和明确的法理问题和实践问题,而且随着原有的经济特区优惠政策普遍化和经济全球化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区立法同特区本身一起面对着新的挑战。 今年我省人大换届后,主任会议一班人认为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特区立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作出解答,以指导立法创新,把立法优势切实转化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优势。因此决定将此课题定为省人大常委会本年度的首要调研课题,组成15人的课题组,进行集中攻关。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向各兄弟特区正式倡议召开此次会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汪啸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党的十六大鼓励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在制度创新、产业升级和扩大开放等方面走在前列,为我们继续办好经济特区指明了方向。今后,经济特区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拥有全国人大授予的特别立法权。充分有效地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可以加快生产力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运用好经济特区特别立法权,有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解决。他建议此次联席会议既要注重从理论上弄清授权立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又要注重务实,多提出现实立法需求,多就立法创新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汪啸风说,运用好经济特区特别立法权,只要把握住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坚持人民利益高于其他利益这三大原则,只要符合“三个代表”要求和“三个有利于”标准,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就应该大胆去试。 汪啸风说,本月中旬刚刚闭幕的省委四届四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海南经济特区体制创新的若干意见》,就如何在海南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作出了部署,提出要力争在思想认识、所有制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对外开放、现代市场体系和社会信用建设等10个方面取得突破,抓紧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尽快形成海南的体制特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他要求我省人大要自觉适应新的形势,大胆探索,锐意改革,努力通过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打造海南体制特色,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周成奎在会上致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景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张春生,以及国务院法制办为会议发来了贺电。 今天上午的会议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厚宏主持。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醒民作了主题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阚珂,《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副主编、研究员李林,北京大学一级教授、中国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周旺生,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冯苏宝等,分别从不同角度就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有关问题作主旨发言。 下午的会议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醒民主持。深圳、厦门、珠海、汕头等兄弟特区人大有关领导分别就各地的授权立法工作及立法创新情况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