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状告女儿女婿 理由只有一个:常回家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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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5:2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1月26日消息:八旬孤身老翁因女儿及女婿不与其往来而痛苦万分,在抵挡不住对女儿、女婿思念之情的情况下,他将女儿及女婿告上法庭。 84岁的陈老翁是乐清人,终身未婚,1956年抱养了一名襁褓中的女孩,将其视如己出,从此两人相依为命。女儿长大成婚时,老翁倾其积蓄资助女儿,盼望女儿能过得更好一点。当时,女儿和女婿曾承诺日后会好好照料老翁的起居生活。 可随着老翁年岁增长,行动日趋不便,1996年起双方因琐事而产生隔阂,女儿、女婿开始疏远他,很少尽赡养义务,特别是很少给老翁精神上的安慰。老翁想不通,常到女儿、女婿单位反映,但这更加深了女儿、女婿的反感,最后双方基本不往来。 失去女儿的照顾,老翁的生活陷入困境,同时他也抵挡不了对女儿一家的思念。他拄着拐杖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只有一条:女儿、女婿每月两次回家看看,给予他精神上的安慰。 在法庭上,女儿当即同意每月回家两次看望父亲。而老翁的女婿辩称,自己是女婿,不同意老翁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鉴于其女儿同意每月看望老翁两次,所以法院判其女儿每月看望老翁两次,老翁的其他诉请不予支持。(温州晚报黄继抗)(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