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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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6:2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工伤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即将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待遇标准。条例体现了无责任补偿的原则,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其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补偿。用人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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