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立案是因为办案思路受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6:2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河南专电(特派记者 薛振宇 贾学伟 张弦 实习记者 李克)针对近日上级部门和平舆县群众调查黄勇特大杀人案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的呼声,昨天上午平舆县委宣传部负责人第一次向记者表达了平舆县委、县政府的态度:“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决不护短,在对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相关职能部门有渎职和失职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据平舆县委宣传部部长张新运介绍,今年3月初在平舆县城街道上出现的两只手,经证实系平舆连环杀人案犯罪受害人陈萌萌的,陈萌萌于2月27日失踪。犯罪嫌疑人黄勇残忍杀害陈萌萌后,将其两只手割下扔在街道上。据黄勇本人交代,此举是为了“向公安部门挑战、向社会挑衅”。平舆县公安局虽然对这两只手的来源进行过调查,但最终未能证实手是什么人的,这条线索也就被忽略了。 张还讲,在平舆县连续出现青少年失踪,失踪者家长立即报案寻求公安机关帮助的情况下,平舆县公安局之所以没有进行立案调查,是因为“办案思路受限制,没有想到失踪少年是被杀害的,总以为失踪者是走失或者被拐卖到黑工厂干活,没有想到在平舆县就有一个杀人狂魔在不断地制造血案。”他介绍以前平舆也出现过少年失踪事件,但后来发现孩子大多是离家去外地打工,所以在此次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公安机关有些麻痹大意,“没有找对方向”。这位宣传部长同时表示,这一系列惨案的发生,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公安机关都有责任。 目前黄勇还关押在平舆县看守所,由河南省公安厅和驻马店市公安局组成的专案调查组已将案情基本调查清楚。目前尚有两具受害少年尸体由于家长态度坚决,尚未被火化。这两位受害者的家属表示,只有在惩处了失职官员、把相关职能部门的渎职行为调查清楚,并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后,他们才会同意火化尸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