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沪食用农产品实现互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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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08:3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晶晶) 来自洪泽湖的有机大米、无公害蔬菜在上海的菜场上成为家常便饭;像阳澄湖大闸蟹这样的名牌产品贴上了更明确更统一的标识,认准了就不怕买到假货;想要知道面前的宁波海鲜是否卫生,上上网就能查到。江浙沪三地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合作之后,这一切不再是梦想。 昨天,“长三角食用农产品标准化互认(合作)协议”在上海签署,三地质监局联合声明,长三角农产品标准自此将实行互认、互通和互监。对于上海市民来说,今后不仅更有“口福”了,在食品品质上也将更有安全感。 协议签定后,今后在两省一市范围内,只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认证的食用农产品,在三地能享受到同样的待遇,在市场准入上会建立起统一的管理制度,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将更为畅通,真正实现“无障碍流通”。各地最新鲜的优质品种将源源不断地出现在上海人的餐桌上。 在标准的制订上,以往名目繁多的地方标准将逐渐协调统一,“优质”、“无公害”、“绿色”、“安全卫生”等等标识称号将逐步规范。三地将协商制定统一的农产品认证标识,不会再让消费者看花眼。“长三角标准化服务网”的开通,更让消费者不出门就能了解到每个产品的标准是什么。 此外,对于农产品的质量,三地将联合监督,每年互相通报检测计划,互认检测报告,并建立安全质量“一二三”警示和退出制度。如在上海发现了不合格的江浙农产品,三次之后就可以直接取消其合格称号。遇上了假货,发现地和生产地的质检部门可以立马联手打假,而无须像过去那样通过层层关卡。由于上海市场上一半以上的农产品是由江浙一带兄弟省市提供的,这一点对于保障上海市民的餐桌安全尤为重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