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法院解决“执行难”再出重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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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0:55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勇峰)继11月初推出对欠债企业老总实行“限制出境和高消费”措施后(本报11月19日曾报道),25日,桥东区人民法院又推出了“欠债企业财产申报制度”,为堵住部分欠债老赖的“后路”再出重拳。 据桥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王秀彦介绍,他们共通知欠债企业100家,涉案金额高达138亿元,当天实际到庭企业90家,另有部分债权人到场。 欠债企业向法院主动申报财产究竟有何意义呢?该法院院长董建义说,部分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发生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被保全的财产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搞弄虚作假造假账,公款私存,公车私挂,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法院推出这一举措的目的正是要堵住部分欠债老赖的“后路”。 在提到欠债企业向法院申报财产这一举措时,董建义强调,欠债企业必须如实申报财产,对部分企业申报不实情形,法院将依照“隐匿财产”相关罪名,依法对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手段。 25日,有两家企业在法院当场还款25000元,另有10家企业与债权人签订了还款计划,13家企业与债权人达成了还款意向,3家企业当场申报了企业财产状况。 另据了解,桥东区法院要求这100家欠债企业必须于两日内将填写好的财产申报表交到法院,同时法院还将依法对这些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