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告企业欠钱不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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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2:01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杜笑铃 通讯员潘克本 本报讯近日,平阳县检察院连续就4起民事借款合同案件,支持平阳县财政局起诉方方集团有限公司,此事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据悉,我市检察机关过去极少有这样的举动。 据了解,方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总部设在平阳县水头镇。1997年至1999年间,该集团先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平阳县检察院结合该县正在开展的清欠增收工作,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之规定,支持平阳县财政局就该起借款合同向方方集团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据悉,平阳县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