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向“地下速递公司”开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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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4: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1月27日电(蒋桂斌、廖开军)日前,广西防城港市邮政局和工商局联合行动,查处了3家涉嫌违法经营信件类寄递业务的“地下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四条“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是在 执法人员在防城港市汽车站当场截获了几家“地下速递公司”通过直达快巴发往广西各城市的数十封非法寄递的信件。经查,这些“地下”公司和企业既未取得邮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委托,也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核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涉嫌违法违规经营信件类寄递业务。 据被查获的“地下速递公司”人员交代,他们吸引顾客的“优势”是比邮政部门传递信件的速度“快”,主要选择防城港到广西南宁、桂林、柳州等各主要城市的直达快巴作为运输信件的工具,一般信件都可以当天寄出对方当天收到,有的线路的寄递速度比邮政部门快一两天。(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