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企业将力争终裁“零倾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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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4:47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26日讯(实习记者陈晶晶)中国彩电企业存在27.94%至45.87%不等的倾销幅度,美国商务部昨天公布的这一初裁结果立刻引起了国内彩电业的强烈反应,记者今天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了解到,中国彩电企业将继续战斗,争取实现终裁中倾销幅度降到零的目标。 今年5月,美国五河电子发明公司等对我国和马来西亚向美出口21英寸以上大屏幕显像 根据昨天公布的反倾销初步裁定,长虹被认定的倾销价差高达45.87%,厦华、TCL和康佳则分别为31.70%、31.35%和27.94%,海尔海信等其他未被单独调查的被诉企业统一认定为40.84%,而马来西亚企业只被象征性地认定了0.03%的倾销幅度。 尽管初裁只是调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最终裁决要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明年4月决定,但从现在起,美国进口商仍需开始向美国政府托管账户缴存相当于此次裁定倾销额度的资金。有关研究人员表示,如果裁定最终成立的话,我国彩电业至少倒退两年,超过1500万台的生产能力将被闲置。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称,美方的初裁结果并不符合客观事实。中国彩电对美出口的贸易方式整体上以进料加工为主,且绝大部分料件是从日美等国家和地区进口,判定中国企业如此之高的倾销幅度令人非常不解;在中国彩电业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的情况下,美方还继续选用印度做“替代国”计算中国产品价格的方法也毫无道理,不符合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相关规定和WTO基本原则。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副主任范小新今天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美方很快会公布初裁的相关资料,商会将据此对美方计算倾销幅度的方法进行仔细分析,研究裁决依据,争取在终裁中把倾销幅度降低到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