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公款转到情妇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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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莱英达公司原董事长被判刑16年 本报深圳讯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中级法院获悉,该市莱英达工贸公司原董事长周文扬因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608万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侵吞公款84.2万余元。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和贪污两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和12年,数罪并罚,执行刑期16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0岁的周文扬1993年调入莱英达集团,1997年任莱英达工贸公司董事、总经理,1997年改任董事、董事长。1997年,莱英达集团欲转让其所控股的二级企业———莱英达工贸公司的股权。当年7至8月,周文扬代表集团公司与惠来县万汕公司的代表徐某洽谈由万汕公司收购集团公司所持工贸公司部分股权的事宜。在此过程中,周利用职务之便,将从万汕公司收取的股权款500万元,分四次挪用给其情妇毛某的私人公司———亿洲达公司使用。作为报酬,毛某和周约定,每月按5万元给周付利息,毛先后付后周83万元现金作利息。 周将上述款项挪用后,为侵吞部分权款,还在徐某等有关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于1998年6月和10月分两次盗用“万汕公司”名义向集团公司提交报告,要求集团公司计付股权款利息。获批准后,两笔利息款84万余元,被周用来被冲抵集团应收股权款。两笔公款就这样被周据为己有。另一桩挪用的公款则是周利用公司在威海开发项目的地价股及工程款108万元,同样挪给其情妇毛某使用。 (宋毅 周围)(侯颖/编制) | |